贵港“救命神器”失灵 厦门一危化企业吃“罚单”
空气呼吸器失灵 厦门一危化企业被市应急管理局处罚
人民网厦门4月19日电 近日,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对辖内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出罚单,原因是该企业配备的空气呼吸器不能正常使用。
“在抢险救灾中,空气呼吸器是‘救命神器’,可涉事企业却让其成为摆设。”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,作为常用的呼吸防护用品之一,空气呼吸器主要应用于消防、石油、化工、医药、实验室等行业中,供消防员或抢险救护人员在浓烟、毒气、蒸汽或缺氧等各种环境下安全有效地进行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,被称为“救命神器”。
今年2月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对上述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时,执法人员发现,该企业配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存在问题——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中,一套未配备气瓶,另一套的气瓶及3个备用气瓶均未达到正常压力值,均不能正常使用。因为涉嫌违反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规定》),该企业被立案调查。后经调查发现,该企业虽已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但未保障其完好,不能正常使用,违反了《暂行规定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,最终被厦门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7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“企业发生事故时,应急救援物资是应急救援的有力武器与重要保障,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。”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危化品等相关行业企业要提高应急救援能力,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开展,迅速化解险情控制事故,就必须为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专业、合规的应急救援物资,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。
近年来,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,加大执法工作力度,严肃查处企业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。同时,积极发动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人员、社会人士加入监督安全生产的行列。
一方面,推动该市修订并出台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,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,奖励金额按行政处罚金额的15%计算,最低奖励3000元,最高奖励30万元;对举报瞒报、谎报事故的,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,最高奖励30万元。其中,根据相关规定,如果是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,经核查属实的,奖励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30%。另一方面,便利群众举报投诉。目前在厦门,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投诉已被纳入12345便民服务平台,市民可以通过12345政务热线和市、区应急管理局官网进行举报投诉。(余乃鎏 陈博 林琪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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